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公布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金山街万达停车场东入口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槐安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仓宁路与南位中街由东向西、中山路与天山大街由北向南、中山路与天山大街由南向北、淮河道与天山大街由北向南、裕华路与天山大街由北向南、铁院北路与胜利西街由南向北、铁院北路与胜利西街由北向南、东柳路与胜利西街由南向北、仓盛路与建设大街由南向北、仓盛路与建设大街由北向南、仓盛路与建设大街由西向东、槐安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槐安路与平安大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翟营大街由东向西、丰收路与百花街由西向东、中山东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中山东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东二环槐安路入口由北向南、丰收西路与文苑街由东向西、丰收西路与高东街由南向北、槐安路与玉西街由南向北、滨华路与滨湖新村南区南门由东向西、滨华路与滨湖新村南区南门由西向东、滨华路与文苑街由东向西、滨华路与高中街由西向东、滨华路与高东街由北向南、滨华路与高东街由西向东、学苑路与复兴大街由南向北、古黄道与复兴大街由北向南、仓丰路与复兴大街由北向南、仓丰路与复兴大街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仓宁北路与建华大街由南向北、洨河大道与昆仑大街由南向北。
二、闯红灯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北三环辅路与天山大街由西向东、北三环辅路与天山大街由东向西、北三环辅路与东垣东路由西向东、北三环辅路与凌透西街由东向西、楼底路与建华大街由北向南、仓宁路与建华大街由北向南、海河道与天山大街由北向南、淮河道与天山大街由北向南、淮河道与天山大街由南向北、裕华路与天山大街由北向南、铁院北路与胜利西街由南向北、北二环辅路与景悦街西侧由东向西、槐安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槐安路与平安大街由东向西、槐中路与平安大街由东向西、槐中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槐中路与平安大街由南向北、滨华路与泰华街由东向西、滨华路与泰华街西向东、学苑路与复兴大街由北向南、学苑路与复兴大街由南向北、塔北路与复兴大街由南向北、方兴路与复兴大街由北向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北三环与高营大街由东向西、石德铁路与胜利大街由南向北、槐安路与翟营大街由东向西、方兴路与复兴大街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中山路与天山大街由南向北、北二环北侧匝道与胜利西街由东向西、槐安路与翟营大街由北向南、槐中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古黄道与复兴大街由南向北、吉星路与煤机街由南向北、吉星路与煤机街由北向南、跃进路与煤机街由北向南。
三、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的违法行为:(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新石北路(十中街-友谊大街)、北二环(友谊大街-泰华街)、中山路(西二环-城角街)、汇华路(建设大街-大兴街)、金石街(丰收路-石德线铁路)、新石北路(中华大街-广平街)、塔北路(青园街-富强大街)、中华大街(建国路-工农路)、支农路(槐安路-师范街)、胜利大街(石纺路-丰收路)、丰收路(金石街-青年街)、光华路胜利大街。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