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 快可电子(301278.SZ)昨晚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显示,拟参与快可电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段正刚(以下简称“出让方”);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588,325股,占快可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为4.00%;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股东段正刚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快可电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段正刚为快可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3,588,325股,占快可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为4.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0月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快可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快可电子表示,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快可电子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快可电子于2022年8月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1,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4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永鹏、陈星宙。快可电子募集资金合计55,7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9,510.26万元。
快可电子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6,371.03万元。 快可电子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3,139.23万元,计划用于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快可电子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6,233.74万元。其中,保荐费94.34万元,承销费4,638.64万元,合计4,732.98万元。
快可电子2023年5月30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9,2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3,2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2025年5月7日,快可电子发布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显示,本次发行数量6,419,103股,发行价格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53,987.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2,306,746.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847,240.97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300009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5年4月24日止,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已将认购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承销费及保荐费共计人民币1,5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项总额人民币184,653,987.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经计算,快可电子上述两次募资金额共计7.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