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标签管理工作,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化妆品电子标签是化妆品标签的组成部分,应当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
长期以来,化妆品身份难辨等问题饱受诟病。实体标签因印刷面积有限,常常需要压缩关键信息,甚至通过模糊术语暗示“医用级”“修复级”等不实功效,消费者如同雾里看花。电子标签这一“数字身份证”的引入,让这一困境迎来转机。消费者产品备案号、全成分表、检测报告等核心数据,所有宣称功效需同步公示科学依据。这意味着厂家无法再用模棱两可的广告语掩盖化妆品的真实身份,以往个别企业擅自篡改标签内容、夸大适用范围等行为,将在动态更新的电子标签面前无处遁形。
电子标签的试点与推广,对防范化妆品冒充药品等乱象尤为重要。过去,某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药效”的期待,在包装上突出强调“抗菌”“治疗”等医疗术语,甚至伪造检测报告误导消费者。而电子标签体系要求所有功效宣称必须关联备案时提交的实验数据,并需标注“化妆品非药品”的明确提示。比如一款普通保湿霜若想宣称“缓解皮炎”,需在电子标签中上传对应的临床测试结果,否则将触发系统预警。此举不仅提高了虚假宣传的成本,更压缩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也要看到,电子标签并非治理化妆品营销乱象的“万能药”,技术手段的完善需与制度保障、监管执行等形成合力。比如二维码可能被仿冒生成虚假链接,企业或借助技术漏洞隐藏不利信息。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同步升级防伪验真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扫码验证入口,并对数据篡改行为设置更严厉的惩戒机制。此外,还需强化跨部门协作,比如市场监管部门需加大对电商平台违规宣传的筛查力度,网信部门应整治社交媒体上的虚假“种草”内容。只有当电子标签与动态监管、行业自律等形成全链条监督网络,化妆品虚假营销乱象方能得到根治。
化妆品虚假营销乱象存在已久,违规添加激素的“速效美白霜”、未经验证的“干细胞精华”、成分不明的“药妆”……类似“化妆品变药品”的做法,让一些消费者付出经济利益和健康受损等多重代价。电子标签的普及,将使消费者扫码即可识破营销话术,用权威数据为产品“验明正身”,让浑水摸鱼者现出原形,让合规优质产品赢得市场。由此看来,试点的效果值得期待。(唐传艳)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