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 栋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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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勇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新元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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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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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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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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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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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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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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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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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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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6、7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萍、彭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 016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且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5)。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5、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2024年5月以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5,07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鉴于2024年作为第二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30%,其当期拟归属的1,204,92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作废的数量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0,000股。
作废处理上述1,310,000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24人变更为117人,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18,210股变为2,008,21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附件
(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