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多措并举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
建议0—3岁幼儿禁用电子产品
据介绍,新生儿的眼球较小、眼轴较短,双眼处于远视状态,这是生理性远视。此时屈光度数约为远视250—300度,称之为远视储备量。随着儿童年龄增长和生长发育,眼球逐渐长大,眼轴逐渐变长,远视储备量呈逐渐降低的趋势,直至12—15岁发育为正视眼。
远视储备量不足是指裸眼视力正常,睫状肌麻痹后屈光状态虽未达到近视标准但远视度数低于相应年龄段生理值范围。远视储备量下降,是近视发生的早期信号,儿童远视储备量不在正常范围内可能存在近视隐患。切实保护好儿童正常的远视储备量,防止过快消耗,能够有效预防儿童近视发生。
《通知》要求,分年龄段综合施策,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发育特点科学开展近视防控工作。《通知》建议:
· 0—3岁幼儿禁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不过早过多近距离用眼,多到户外沐浴阳光,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睡眠。
· 3—6岁学龄前儿童应以户外游戏为主,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
· 幼儿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名义开展“小学化”教育,鼓励设计视觉追踪类的运动和游戏项目,满足学龄前儿童游戏活动需要。
· 小学要制定并实施与小学生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育锻炼计划,保障小学生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培养小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用眼过度提前消耗远视储备量。
定期监测儿童远视储备量
《通知》要求,要加强眼健康检查。医疗机构按规定,在儿童24月龄(2岁)、36月龄(3岁)、4岁、5岁、6岁时开展屈光筛查,监测儿童远视储备量。小学要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开展小学生视力和远视储备量监测,特别关注儿童眼轴和远视储备量的发展趋势,尽早发现近视隐患,及时向家长反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在幼儿园推广学龄前儿童定期屈光筛查。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加强儿童眼健康检查结果评估,对远视储备量消耗过早过快的儿童,及时指导家长和儿童改变不良用眼习惯,预防近视发生。幼儿园、小学对检查出视力指标异常、视力正常但有近视高危因素或远视储备量不足的儿童,建议家长及时带儿童到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检查。
减少在儿童面前使用电子产品
家校协同防控是近视防控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家长以身作则,减少在儿童面前使用电子产品,尤其在寒暑假要控制儿童过度使用电子产品,创造良好的家庭视觉环境,及时调整儿童学习用桌椅高度,教育儿童坚持“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的正确坐姿,严格遵循“20—20—20”法则,每次近距离用眼20分钟,抬头远眺20英尺(约6米)外不少于20秒,适时休息眼睛,多途径增加亲子互动和户外活动。
小学要合理安排每学期体育课时,鼓励小学生课间走出教室,布置课外体育家庭作业。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途径,向家长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和育儿理念,指导家长改善儿童不正确的用眼行为,切实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