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五台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将在五台县启用9套执法取证设备。现将具体点位公示如下:

上述设备于2026年5月12日0时起正式启用,届时将对各类道路交通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五台县公安局
2026年5月6日
来源:五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