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有消费者质疑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称已起诉胖东来,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受理案件通知书。8月29日,新乡胖东来回复媒体记者称确有此事,会依法应诉,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后续也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起诉的消费者认为,国家规定一次性筷子要标注生产日期,但是胖东来赠送的筷子在拆零之后并未显示生产日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
胖东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筷子外包装箱已清晰标注相关标签信息,并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后续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并未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对此,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樊少飞认为,一次性筷子属于限期使用产品,虽然包装箱上标注生产日期,但从严格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角度,单个包装标注更利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在单个筷子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但鉴于其在包装箱上有标注且产品质量合格,责任判定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
对于胖东来赠送免费筷子被顾客起诉,网友也热议起来。
综合自映象网、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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