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兴森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68.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89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717号)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26,8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兴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5年7月22日。“兴森转债”自2021年1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7月22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1,355,765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0,153,156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兴森转债”张数为1,333,235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146,655,85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7月23日兑付完毕。自2025年7月23日起,“兴森转债”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
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7日、2023年8月17日及2024年8月17日,本持股计划第一个、第二个及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权益全部解锁完毕。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487.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已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完毕,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共出售股票102.20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共出售股票1,385.70万股。本持股计划前两个业绩考核期(2021年和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均达标,公司已按约定分批出售所持部分股票后将变现资金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员工考核结果进行分配;最后一个业绩考核期(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持有人对应该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公司已按约定出售相关股票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已终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民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民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6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证券投资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小曼、陈卓璜
联系电话:0755-26062342
电子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凭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须在2025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6
2、投票简称:兴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规定时限前采用书面信函或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就所发信函、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5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16: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丁亭亭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0-05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稳、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补选李嘉宁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外,如李嘉宁女士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嘉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李嘉宁女士未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则董事会该项决议作废。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60)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蒋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6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06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李嘉宁简历
李嘉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MPAcc,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2014年11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4年12月~2016年6月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7月~2017年8月任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李嘉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截至目前,李嘉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要求,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李嘉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威简历
蒋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6月~2014年5月任职于大成基金委托投资部,历任产品经理、投资经理助理;2014年6月~2017年6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研究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历任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2017年6月~2018年11月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加入本公司,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蒋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蒋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6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稳、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嘉宁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若李嘉宁女士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嘉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任尚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李嘉宁简历
李嘉宁: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MPAcc,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2014年11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4年12月~2016年6月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7月~2017年8月任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李嘉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截至目前,李嘉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要求,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李嘉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6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蒋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威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蒋威简历
蒋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6月~2014年5月任职于大成基金委托投资部,历任产品经理、投资经理助理;2014年6月~2017年6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研究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历任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2017年6月~2018年11月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加入本公司,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蒋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蒋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