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新增
违法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9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抓拍
1.兰民公路(朱家围子屯至同顺鑫加气站)
2.兰民公路(民强新村西侧500米处至住龙加油站灯岗东侧500米处)
3.兰民公路(住龙加油站灯岗西侧500米处至采油七厂中国石油加油站南50米处)
4.兰民公路(采油七厂南门至刘家围子屯)
5.西干路(宏宇加油站灯岗北侧500米处至西干路里程碑油2-53南侧150米处卡口杆)。
以上5处均为双向固定及区间测速。
二、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违法电子警察抓拍
1.水源岗 萨大路与油77路交叉口(萨大路三不管路口)
2.西源岗 西干路与油77路交叉口(西干路三不管路口)
3.西民岗 西干路与兰民公路交叉口(住龙加油站路口)
4.高民岗 兰民公路与高宋路交叉口(中园加油站路口)
三、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从2025年11月27日零时开始实施,如若届时项目未能按时建成,启动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来源: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