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电力市场迎来一场意义深远的市场化变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核定的固定分时电价”成为行业热点话题,多地密集出台政策。
据北极星电力市场网梳理,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发布相关通知,其中辽宁、陕西、云南、吉林、湖北、重庆、河北南网、贵州、河南9地已明确落地取消政策,山西、江苏两地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需要注意的是,取消固定分时≠全天一口价!所有政策均为取消政府规定的固定峰谷时段和强制浮动比例,并非取消分时电价本身,而是让市场供需决定分时差异。且该改革主要针对工商业市场化用户,居民和农业用电(不含农业排灌用电)基本不受影响,仍执行原有电价政策。

辽宁:2024年12月10日发布《2025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采取顺价模式,批发市场电能量价格、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执行现行计划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陕西:2025年12月8日发布《陕西省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各经营主体在月度及以上周期的交易中,可参考现货已连续运行月份分时价格走势,充分考虑现货限价、供需预测、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具有合理价差的分时交易价格,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云南:2026年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由电网代理购电的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吉林:2025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2026年电力中长期市场价格机制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各市场经营主体可参考现货实时市场已运行月份分时均价形成的峰平谷价格信号,并考虑供需预测,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形成分时交易价格,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湖北:2025年12月12日发布《湖北省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批发用户、零售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重庆:2025年11月13日发布《重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由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形成分时电价,且输配电价参与浮动。
河北南网:2025年11月21日发布《河北南部电网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明确2026年1月1日起,中长期直接交易合同均价计算时,采用分时方式签约的,其合同的分时电价直接用于向零售用户传导;采用曲线交易方式签约的,以合同总电费不变为前提,按照现货实时市场出清月度分时电价曲线特性以及合同分时电量,形成合同的分时电价。现货实时市场出清月度加权平均价为河北南网当月每日该小时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的加权平均值,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贵州:2026年1月21日发布《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6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河南:2026年1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河南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已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并且自2026年2月1日起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山西:2025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江苏:2026年1月23日发布《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具体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