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锦程报道: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对10月1日起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铁路部门将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为老年人、脱网人群等旅客获取电子发票提供便利。
记者梳理,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并将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电子发票并行使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2024年第8号公告,2025年10月1日起,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为保障老年人、脱网人士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另外,购票(代办)人通过铁路12306购票、退票和改签后,可凭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订单号,购票(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车站售票窗口申请开具已购车票、退票费和改签费的电子发票。购票人通过车站售票窗口购票且需开具发票的,可当场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无法提供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时,可当场凭购票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开具。
需要注意的是,未通过铁路客票系统办理的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及跨境旅客运输车票等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