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G2511新鲁高速(223KM-354KM)通辽至鲁北段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扎鲁特大队将对辖区超速、逆行、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辖区道路启用电子测速设备公里数及限速值公示如下:
一、测速取证设备位置测速最高限速值

二、公告及启用时间
公告日期:2026年1月20日
启用日期:2026年2月4日
公告期限:15天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五支队扎鲁特大队
2026年1月19日
来源:高速公路五支队扎鲁特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