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10月15日消息: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大理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赵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赵云(资料图)
经查, 赵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和国有资产长期闲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干预和插手民营企业资金借贷;套取银行贷款高利转贷他人;以权谋私,“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开展借款、担保、贸易等业务中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云开除党籍处分;由大理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信息显示,赵云,男,汉族,1973年8月生,曾任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信访局)局长,大营镇党委书记,大理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大理州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今年4月19日消息,赵云被查。此前他曾被处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1月30日消息,云南通报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其中就包含大理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
通报称,2018年8月,大理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无公务用车编制且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以支付租车押金的名义向某汽车销售公司支付购车款59.29万元,购买2辆公务用车。2021年4月,大理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州工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赵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规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予以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大理清风、大理先锋、政事儿)
编辑:胡凯瑜
统筹:胡锐刘添元
编审:覃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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