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54.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3%,较上季度环比增长14.35%,本年度收入逐季增长;本报告期毛利率26.64%,较上年同期增加10.57个百分点,较上季度环比增加4.62个百分点。主要系受益于半导体设计行业景气度回升,下游市场需求回暖,公司有效推动了产品销售。公司持续布局网络通信、监控安防、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关键应用,并持续推进汽车电子等高附加值领域的客户拓展及市场推广。本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与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随着市场复苏,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上升,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策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产品成本,本报告期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3,74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金额减少566.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1.5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金额减少400.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97.5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金额减少1,358.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盈利压力,主要因素如下:公司以存储为核心,向“存、算、联”一体化领域布局,2025年第三季度研发投入总计5,706.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1%,其中存储板块持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推动存储芯片制程升级及可靠性水平提升;Wi-Fi板块首颗产品仍在研发中,尚未达到产业化阶段;同时公司对外投资砺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砺算”),2025年第三季度确认的投资亏损1,583.63万元。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年初至报告期末(2025年前三季度)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按照上述规定对上年同期数(2024年前三季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等科目的相关金额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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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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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7,509,673股,占公司总股本442,249,758股的比例为1.7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对外投资
为持续推进“存、算、联”一体化战略布局、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发展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拟与其他投资主体、砺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对外投资上海砺算,投资人合计投资金额约为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人民币约21,052.63万元向上海砺算(标的公司)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约80.9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砺算约35.87%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关于本次投资,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日,本轮标的公司增资的相关投资主体已分别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公司已与标的公司及相关主体签署了《关于砺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投资人合计以50,00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192.3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以21,052.63万元认购标的公司80.99万元注册资本;标的公司持股平台上海砺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3,239.46万元认购标的公司80.99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2、2025年股权激励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及其对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上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82.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展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82.05元/股的行权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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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学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馨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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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蒋学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馨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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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学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馨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8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22.15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作废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17.6128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处理39.764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5、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6、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86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41.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01.70万股,预留授予39.60万股
3、授予价格:21.874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144人,其中,首次授予117人,预留授予27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3、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5、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21.874元/股,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0)。
8、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11、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向1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1.7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0月27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9.60万股限制性股票。
■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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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4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7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6.8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6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2、归属数量:6.864万股。
3、归属人数:20人。
4、授予价格:21.874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及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2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6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883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34.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17万股,预留授予17.25万股
3、授予价格:19.18元/股
4、激励人数:153人,其中,首次授予134人,预留授予19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5、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7)。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向1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1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0月28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
■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83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8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4.883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1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28日。
2、归属数量:4.8832万股。
3、归属人数:17人。
4、授予价格:19.1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1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四)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五)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21.874元/股,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0)。
(八)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十一)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四)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7)。
(八)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十)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中有1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9.8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较2023年增长20.80%,只达到2023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以及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56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2023年激励计划22.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6.01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鉴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较2023年增长20.80%,只达到202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以及有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68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17.6128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次需作废处理2023年及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39.764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39.764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