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9月13日通报,荆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周志红被“双开”。
周志红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周志红出生于1971年10月,湖北谷城人,曾任京山县县长、县委书记,湖北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副厅长级)、仙桃市委书记等职。
2020年12月,周志红调任荆州市委副书记,2021年1月任荆州市市长,2024年10月官宣被查。
经查,周志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在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志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志红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荆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湖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来源:长安街知事
编辑:居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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