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星光(002076)10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张总,请问星光股份10月20日被漳州中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约5500万,请问该案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是否会影响公司资金和经营安全?
*ST星光回复:该案件是公司于2015年为原子公司富顺光电提供的担保,因富顺光电提供的抵押物正在执行程序中,预计可全额清偿,届时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在2022年执行完成破产重整后,依照重整计划,对富顺光电担保应支付金额已进行提存。有关信息请查看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公告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