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285,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小于该限售期的全部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28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86元,并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36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6,424,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3,940,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前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5名,对应股份数量为21,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东达晨创鸿、达晨晨鹰三号、云泽投资、高新投投资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2、发行人股东顺为芯华承诺
(1)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中微半导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承诺减持首发前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持有的中微半导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中微半导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微半导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285,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2%,限售期均为自中微半导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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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根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杨勇、董事和高管王继通、LIU ZEYU、MIAO XIAOYU通过顺为芯华(深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限售股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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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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