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无证明之省”和“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9月15日起,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食品生产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化改革试点,持续提升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
试点期间,在济南市办理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审批通过后系统会立刻生成盖有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会收到短信通知,轻松获取电子许可证。电子证书也分正本、副本,生产许可还附带明细表。
登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系统”或“爱山东”App,可随时查看、下载、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法律效力完全一样。
已取得电子证书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后续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等业务时,无需再提交许可证,系统自动调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可通过数据共享直接查看电子许可信息,不用再出示纸质许可证书,真正实现“无感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