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
10月13日,在地铁18号线车厢内,一名年轻女子旁若无人吸电子烟吞云吐雾的场景被网友抓拍,该网民表示:“这位女士你烟瘾有点大了,你吞云吐雾的时候考虑过旁边人的感受吗?”并呼吁“管控能不能再严点”。
女子旁若无人吸电子烟
帖文发布后,引发网民关注。有网民表示“离谱,还是第一次看到在地铁抽烟的”,认为被拍女子应该遵守地铁规则,不应该在车厢内抽电子烟;另有网民在评论区分享曾经历的类似情况,“有一次也遇到了,我就坐在另一节座位大声说(劝阻)”。
针对地铁吸烟问题,成都地铁曾通过官方微博定期发布出行提示中提到,《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明令禁止在站内和车厢内吸烟,明确“禁烟区包括车站出入口、站厅、站台、车厢内,易被忽视的车站卫生间等区域同样被纳入严管范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烟也被明确纳入禁烟范畴”。
业内人士解读称,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乘客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活动,可由运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者就相关问题致电地铁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表示,“我们是记录的平台,来电向我们反馈,我们通知工作人员进行一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