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江丰电子(300666)报收于68.93元,下跌0.53%,换手率2.51%,成交量5.55万手,成交额3.83亿元。
当日关注点
8月1日,江丰电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421.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59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22.0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议案。核查结果显示,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均为A(优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5.00万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3,604,962,847.84元,较2021年增长126.17%,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2.1至2.9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沈阳睿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关联方购买设备,交易金额23,307.84万元,关联董事姚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均为A(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前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14:5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股东可通过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参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激励计划文件规定。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特别提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6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7月27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为126.17%,满足解除限售条件。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A档,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可全部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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