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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11,368,9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33%)的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配合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次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创业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1年2月11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增持期间的股份锁定承诺
2015年7月15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2015年7月16日起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7年5月31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2017年5月31日起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8年10月18日,创业园承诺在增持期间(自2018年10月16日起六个月内)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创业园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创业园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