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信息显示,山东知名白酒企业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古贝春集团”)再添强制执行记录,执行金额1322.17万元,执行法院为武城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鲁1428执1826号。

公开信息显示,古贝春集团在2023年至2024年曾先后三次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武城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分别为1959万元、391万元、1369万元,仅这三次累计金额已达3719万元;叠加此次新增的1322.17万元执行款,该集团近年累计被执行总额已超5041万元。
企查查显示,古贝春集团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注册资本7615.92万元,徐秀菊持股比例45.69%;目前该集团对外投资四家企业,分别是山东新世纪天贝春酒销售有限公司、武城县国蕴酒业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城县光明热力有限公司。

据了解,古贝春集团当前占地98公顷,拥有10万平方米现代化大型酿酒车间、5万平方米灌装车间,旗下古贝春、古贝元、国蕴三大品牌覆盖浓香、酱香、兼香三大香型,产品包含高、中、低档全品类。